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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浙大外事处等部门关于简化学生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审批及报销流程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简化审批和报销流程,减少学生跨校区跑动,提高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现就简化研究生、本科生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审批及报销流程公告如下:
1.简化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审批和报销手续。
研究生因公临时出访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在线填写《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研究生用)》(以下简称《申请表》),待学院(系)、研究生院先后在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并打印出填妥的《申请表》,先交导师审核签字,再至所在院系签字盖章,与邀请函等材料一并交院系存档。上交前学生把院系签章后的《申请表》复印留存,以备办理报销或借款等使用。(注: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经以上手续后,无需再至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派出期限在180天以下)办理签证,如需学校开具签证用的派遣证明,须在外事处网站上按照相关模板填写。填妥打印后与院系签章的《申请表》复印件及邀请函一并递交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办理派遣证明。
研究生因公临时出访回国后凭院(系)签章的《申请表》复印件、院系盖过章的签证费、保险费发票等相关原始票据至学校计财处或教育基金会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无需事先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领取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院网上审批系统网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36&object_id=12061。),详细了解因公出国(境)的相关信息。
2.简化本科生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审批和报销手续。
本科生因公临时出访前,请登录外事处网址(http://www.i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4&object_id=9661),下载填写《浙江大学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申请表(本科生)》(以下简称《申请表》),至所在院系递交填妥的《申请表》及邀请函等材料。《申请表》须经所在院系及本科生院先后审核并签字盖章。签章后的《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留存,以备办理报销或借款等使用(注:本科生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经以上手续后,无需再至学校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办理审批手续。)
本科生因公临时出国(派出期限在180天以下)办理签证,如需学校开具派遣证明,须在外事处网站上按照相关模板填写(参见http://www.ir.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4&object_id=8442)。填妥打印后与院系及本科生院签章的《申请表》复印件及邀请函一并递交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办理派遣证明。
本科生因公临时出访回国后凭院(系)及本科生院签章的《申请表》原件、院系盖过章的签证费、保险费发票等相关原始票据至学校计财处或教育基金会财务室办理报销手续,无需事先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领取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
3.本科生和研究生因公临时出国或赴港澳前,如因实际情况需要办理购汇手续,须携带院系签章的《申请表》及邀请函等申请材料至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办理相关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持批件向学校计财处办理购汇财务手续。
联系电话:88981261 88981875
特此公告
浙大外事处
计划财务处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12日